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建筑工程行业的上中下游产业链条在拉动内需、稳定就业方面发挥出不可或缺的地位,而工程建设最终以质量合格的建筑物呈现为目标。在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中,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为此国家在2014年就颁布了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建质[2014]124号)。作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肩上的压力与日剧增,迫切需要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提升自身实力,更好的完成项目管理工作。通过协会筹备小组的努力和专家的指导,我们现申请成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协会。
一、有关协会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协会全称: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协会 (二)协会宗旨: 奉行“理论来源于实践,还要回到实践当中去”的行动准则,弘扬“百年大计、质量为先”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立足市场、服务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体项目经理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新形势下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文明建设,发挥三类人员(A、B证)在推进建筑市场节能环保,品质提升,良性发展建设中的作用,全面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三)协会精神: 提升工程品质,服务建筑市场。 (四)协会性质: 项目经理协会联盟是由 温州市住建局 监督和管理的社会团体,在建项目负责人从事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以自愿为原则组成的社团组织,属于非盈利性组织,原则上本协会不收取任何会费。相关活动必须经费由机构成员在实际工作中获得的省标化、钱江杯、鲁班奖等项目奖金中支出 (五)协会基本组织机构:经过筹备小组与现有的三十几名会员的充分讨论商议,最终评选出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会长2名,财务部长1名。 1、会长职责: (1)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负责协会联盟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协会联盟相关负责人会议、协会联盟全体会员会议,讨论协会联盟工作计划、决定,部署工作。 (2)及时向住建系统监管部门汇报协会联盟工作情况和会员思想动态。 (3)与其他社会团体联盟保持密切联系并自觉接受住建系统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 (4)指导、帮助、督促协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5)定期邀请兄弟团体单位专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做技术指导,成果共享,技术互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红色工地团建工作。 2、副会长、秘书长职责: (1)配合会长做好联盟各项工作,并对协会联盟负责。 (2)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好并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时刻关注各部门动态。 (3)及时向会长及协会联盟汇报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4)会长不在时,秘书长受会长委托行使会长责任。 二、队伍已有的基础 第一、项目经理发展公益组已有近2年的发展历史,具有一批素质较高、热衷于志愿服务事业的优秀志愿者。广大成员之间经常技术交流,成果共享。积极贯彻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指示,执行法规条例,廉洁自律并创建红色工地。我们队员都充分展示了项目经理志愿者的精神。 第二、队伍同伴拥有“不忘初心,艰苦奋斗”的志愿者精神,这为协会今后的发展提供人才,协会的成立同时也能给他们创造更多的机会去参与技术交流活动,正因为如此,我们协会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才能更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活动。 第三、在现有的队伍上成立为社团,并有得到住建系统领导的指导与支持。 第四、队伍志愿者们对队伍有归属感,可以很好的支持日后活动的开展。 三、协会联盟成立 严格按照国家对社会团体,社团联合会的社团管理规定筹办成立,完全符合政府监管部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以服务我市广大建筑市场良性健康发展而努力。 四、可行性研究方案的结论与总结: 结论与总结:项目经理协会联盟的成立,我相信我们有自己的优势,我们发展方向明确、目标坚定,我们能在已有的基础上发展的更好、更大。 我们会在发展自己的前提下,携手勘察、设计团队整合市场资源并力求与各兄弟单位实现资源合作共享,实现走得出去,引得进来是我们成立的目标。我们机构成员要为之付出努力,不管前面是多么的艰辛与曲折,我们将义无反顾,踏踏实实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砥砺前行,不忘初心,服务好建筑市场。 展望未来: 项目经理协会联盟是很有发展潜力的一个组织,我们团队的协作精神会为这个组织带来意想不到的成长,我们在服务建设工程的路上会一直坚持,我们知道我们为什么聚在一起。因为我们有不求回报,奉献社会的精神支柱。 项目经理协会成立筹办小组二0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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